按照学校《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贸学院决定在全体教师中组织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。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经贸学院教学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活动的领导、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组长:李光 牛建绥
副组长:孙晓林 高敏 田景丽
成员:周振鹏 王建植 尚静 谭晓峰 范慧敏 马群晋
二、竞赛内容
包括教师教学基本文件(课程标准、教学设计说明、课件)和课堂教学视频。
三、参赛范围
根据上级文件规定,参赛人员须为1966 年6 月30 日以后出生,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 年以上的一线教师。
四、时间安排与竞赛办法
竞赛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第一阶段:以教研室为单位选拔推荐,6 月7 日至6 月16 日各教研室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选拔活动,每个教研室至少推选一名教师。
第二阶段:院内选拔竞赛,6月16日下午,开展公开选拔,最终由学院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学校竞赛。
经贸学院教学技能竞赛评委会人员名单:
李光 牛建绥 孙晓林 高敏 田景丽 周振鹏 王建植 尚静 谭晓峰 范慧敏 马群晋 张永胜 吴珍彩 潘小英
(如评委参加比赛,则应回避)
6月27日前向学校推荐参赛教师人选,并按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竞赛办公室。
第三阶段:学校竞赛时间:6月27日至7月7日
第四阶段:推荐参加省级竞赛,7月8日之后学校从获奖教师中,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。
五、奖励办法
本次教学技能竞赛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。获奖个人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。获奖材料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。
六、竞赛要求
1.各教研室要结合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统一部署,开展竞赛选拔推荐活动。
2.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。要以竞赛为契机,在教师中掀起练技能、强素质、比贡献、创一流的热潮。
3.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,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竞赛。
经贸学院
2017年6月9日